|
楼主 |
发表于 2010-6-12 00: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入分配走到亟须调整的“十字路口”(图)
想要提高工人工资 还得政府主动让利要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就得减少其他收入的比重。因为企业初次分配将收入分成了三块:工资、利润与税金。若劳动收入(工资)比重提高,其他两项的比重就得下调,不可能三全其美。那么究竟减那一项呢?应该减税收。当下大多企业皆苦苦支撑,若让工资挤利润,无疑是逼企业破产关门。从长远来看,不但不能增加工人收入,反而可能让工人失去工作。
收入分配的话题近日再次成为焦点。《学习时报》刊文说,近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专家认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已走到亟须调整的“十字路口”,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十分迫切,必须像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一样守住贫富差距的“红线”。《人民日报》连续发表文章,谈及收入分配问题,提出“户籍出身成拉大收入差距推手”、“解决(收入差距过大)这个问题正是时候”等引人瞩目的观点。而包括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财经委等部委的高层目前正在全国多个省份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调研。
那么,导致收入差距过大的深层次原因有哪些?我们又该怎样进行收入分配改革?
原因
收入分配体系不健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收入分配体系的不健全是造成收入分配问题突出的直接原因。在一次分配中,没有明确合理的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关系,劳动报酬偏低,没有建立劳动报酬的正常增长机制;在二次分配中,没有以制度形式明确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难保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有待健全机制,调节功能有限。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振中:收入差距过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分配不公的问题。还有,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主要以投资为主,尤其是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投资为主肯定要减少消费,这种发展发式必然造成差距。此外,由于投资主要集中在重工业、基础设施行业,主要是资本密集型,创造的就业机会较少。由于更多资源流入强势企业和部门,对中小企业形成进一步的挤压。
行政垄断和潜规则是分配不公的两大根源
《学习时报》宋则:当前,造成收入、财产差距拉大和两极分化的主要因素还不是市场机制,而是破坏市场秩序的行政垄断、权钱交易和种种潜规则。
行政垄断是分配不公的最大根源。行政垄断导致中国在应当市场化、民营化的领域止步不前、改革滞后,如民航、铁路、电信、石油、金融行业;而在不应当市场化、民营化的领域姑息迁就、放任行政侵权、与民争利,如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潜规则是分配不公的次生根源。如竞争性的商品市场,通常也被不守规矩、不讲诚信、无处不在的潜规则所左右,使得不折不扣按规矩办事倒成了“例外”。
清华大学教授魏杰、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长期以来,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一直存在着“屁股决定腰包”的怪现象,收入高低靠的不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而是靠“抢身份”和“抢行业”。如果能“抢”到电力、电信、石油、金融、烟草等垄断行业,或是“抢”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就等于“抢”到了高收入、高福利、高阶层。
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目前收入差距扩大主要体现在四方面。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垄断行业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市场价格扭曲导致的行业暴利以及管理部门的灰色收入;在行业企业内部,工资、福利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正不断加强。
由于目前缺乏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教育投入的价值并未充分体现,而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已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调查显示,北京等地黑市为应届毕业生“代办户口”的价码已经涨到10万元以上,而帮助一个大学生进入“国字号”大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中间的“帮忙费”、“好处费”已飙至十几万甚至数十万元。
工薪阶层、农民家庭的优秀子弟通过自身努力“鲤鱼跃龙门”、入职高薪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机会越来越少,这不仅削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力资本的效率,也导致收入阶层的不断分化与强化——富者愈加富有,贫穷家庭延续贫穷。
对策
制度的天平应向“贫弱”一方倾斜
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丛亚平、李长久:贫富差距巨大的问题不仅仅从经济结构上扭曲着中国经济,也同样从动力上瓦解着中国的经济增长。民富才能国强,制度的天平应向“贫弱”一方倾斜。
首先,要完善分配领域的税收体系,改变我国在初次分配中把过多的资源分给强势群体和大企业的做法,并在二次分配中加大向民众倾斜,财税要瞄准消费倾向大的普通百姓采取让利政策。其次,大幅提高职工收入和投资者收入;第三,变资源向大企业倾斜为向中小企业倾斜;第四,加快社会保障和医保改革进程,解除民众消费的后顾之忧;第五,加大建立现代慈善组织机构,救助弱势群体;第六,将垄断行业高收入和高管薪酬控制在合理范畴;第七,大幅降低政府开支,节流部分用于惠民;第八,完善国家规则及干部考核评价指标,放弃只看重GDP的考核方式,以人均收入的提高为主要考核指标。第九,有效约束官员权力,遏制政府与民争利;第十,政治体制改革应有实质性进展。目前严重的贫富差距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结构畸形,只是政治不平等经过一连串演化过程后呈现出来的最后结果。因此,应通过改革人大制度、改革干部选拔和考核制度、改进舆论监督机制、维护互联网网民的充分议政权利,来有效增加民众权力,以形成对官员权力的少许制约,促使权势集团向公众利益有所让渡,这既对保护干部健康发展有益,又能使减少贫富差距、拉动国内消费的举措真正落实。
加快改革进程,根治分配“不公”
《人民日报》:根治收入分配不公,必然涉及一系列权利和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安排,包括建立人人等同的社会保障、创业、择业和就业机会等等。这涉及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制度、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只有不断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削减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根在破除垄断。除了引入竞争机制,还需要建立国有企业的分红机制,将超额利润用之于国、于民,而不能任其自肥。
《人民日报》:管住企业高管的“天价年薪”,也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一环。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高管高薪问题源于制度缺陷,既需要加强政府的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薪资制度,不能仅限于“道德层面”的约束。除高额正式薪酬外,各种高管职务消费、隐性消费数量惊人且不透明,极具随意性,为全社会所诟病。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有效监管,堵住“灰色收入”和“灰色消费”的漏洞。
应该减税以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
《学习时报》陈启清:提高劳动报酬应当成为新时期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首先,劳动报酬低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低劳动报酬,虽然保证了中国产业的价格竞争力,但是也导致居民消费能力不足,导致内需不旺,导致我国经济发展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同时,劳动报酬低也制约了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其次,劳动报酬持续下降、资本报酬持续上升,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分配不公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王东京: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关键是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可难题在于,要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就得减少其他收入的比重。因为企业初次分配将收入分成了三块:工资、利润与税金。若劳动收入(工资)比重提高,其他两项的比重就得下调,不可能三全其美。
那么究竟减那一项呢?应该减税收。当下大多企业皆苦苦支撑,若让工资挤利润,无疑是逼企业破产关门。有人说,那是因为新劳动法提高了最低工资,实际上,错并不在新劳动法,而是政府未先行减税。可以肯定,只要政府减税,加上有最低工资标准的协助,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必可提高,而国民收入分配也必将逐步向居民个人倾斜。
延伸阅读
区别对待七种收入差别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谈到调节收入分配,就应该找到这个事情的源头——收入差别。现实的收入差别可分为七种情况。
第一种源于诚实劳动中努力程度和辛劳程度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是由“多劳多得”而来。
第二种是源于个人禀赋和能力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
第三种是源于要素占有的状态、水平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比如决定于先天的继承关系,因而个人在资金、不动产、家族关联、社会人脉等方面有所不同而形成收入差距。
第四种是源于机遇不同而形成的收入差别。比如买股票、中彩票等行为使人一夜暴富或血本无归。
第五种是源于现行体制、制度不够合理的“明规则”而形成的收入差别。比如,一般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明显高于非垄断行业。
第六种是源于现行体制、制度中已实际形成而不被追究,或暂时不被追究的“潜规则”而形成的收入差别,大体上相当于人们所说的“灰色收入”。
最后一种是不法行为、腐败行为所获得的“黑色收入”。
以上几种情况,第一种和第二种,政策应该予以鼓励,或以鼓励为主加上再分配的人为微调。第三、四种,政策应作适当调节,但不能做抹平处理,否则市场经济所需的首创、冒险精神将受到极大的抑制。而第五、六种则必须调节,关键是同时进行机制、政策转变。最后一种则必须坚决取缔、惩处。
结束语:政府惠民措施的出台,应当经过更深入的实际调研,警惕违法行政,防止好心办了坏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