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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2: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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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谈到购买取证设备,那么再谈及他们的数据恢复技术能力有很大差距的,司法取证设备公司通常以销售取证设备为主,而且许多设备都是进口(当然也有国产,国产设备通常以拷贝镜像为主,例如审案全程录像与案件报表信息直接输出打印,这个产地当时没有注意),最近在山东省针对司法取证介绍的几款设备来看,公司都是以进口设备为主,例如密取U盘,移动式数据镜像设备,通过你给出的两家公司来讲,设备还有好大差异,在上几天某检察院采购设备让我进行评估的时候,我还是倾向于能够切实做到为办案起到作用设备为主,而不是摆设,两家实力您可以通过询问资质来完成,如果还有其他想法也可以交换一下;
怎么感觉好像我说了一通废话,就后边一句比较贴切你的问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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