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创业 团购网站偶的团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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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9-7 17: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久无音讯的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Soff)即将出现在公众视野,出狱后陈寿福在北京创业,他并未从事软件的老本行,而是瞄准了目前火热的团购行业。

      BiaNews从陈寿福朋友处获悉,陈寿福创办的团购网站取名为“偶的团”,网址为oudetuan.com,将于9月10日正式上线。BiaNews与陈寿福取得联系,陈则显得低调,称网站还未成型,“有消息的时候会告知”。

        陈寿福介绍:

      陈寿福,中国福建人,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光电工程系。后制作了珊瑚虫版QQ,于2006年8月20日被腾讯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2008年11月24日。陈寿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2010年,陈寿福获得五个月的减刑,于3月10日正式刑满提前出狱。

      珊瑚虫版QQ是基于腾讯QQ的第三方辅助软件,因显示IP、去广告而家喻户晓。

      有着相似经历的熊猫烧香作者李俊,则转攻游戏行业,加盟了杭州一家网页游戏公司,担任类似技术总监的职务。

      珊瑚虫QQ案件回放:

      2010年3月11日,接近珊瑚虫版QQ作者陈寿福(Soff)的人士独家透露,陈寿福获得五个月的减刑,已于昨日正式刑满提前出狱。据称陈寿福基本没有任何变化,身体和心理状态也还不错,目前已经返回福建老家休养。

      2008年3月21日,判决书曝光,显示陈寿福当庭认罪,与珊瑚虫工作室态度不一致。

      2008年3月20日,南山法院判处陈寿福三年有期徒刑,罚没收入118万。

      2008年3月6日下午,案件第三次庭审,检方提交了陈寿福存款余额单。控辩双方均无新观点需述述,庭审在10分钟内结束。

      2008年3月3日,律师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通知,称需要再次开庭,理由是检查院提交了补充证据。

      2008年1月10日,法律意见书送达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08年1月7日,来自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知识产权界和刑法界五名法律专家在京召开专家论证会,得出明确法律意见:“陈寿福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007年12月24日下午,案件第二次庭审,双方进行庭辩。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2007年12月19日上午,案件第一次庭审,双方当庭提交证据。

      2007年11月20日左右,案卷移交南山区人民法院。

      2007年10月20日左右,案卷移交南山区人民检察院。25日律师开始阅卷。

      2007年8月24日18时,检察院批准对陈寿福进行逮捕。

      2007年8月16日17时,公安机关向陈寿福宣读刑事拘留决定。

      2007年8月16日11时,深圳警方对陈寿福进行讯问,陈寿福并无任何隐瞒,将全部事实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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