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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管理的基本结构包括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以及学校等不同层次。从明治维新到二战后,其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具有高度中央集权性质。二战后进行了根本改革,以美国为模式,实行地方分权制,建立地方教育委员会,实行地方教育行政独立的原则。从1952年后逐渐形成了地方教育行政独立与中央集权相结合的混合型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1.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为文部省
现在文部省负有编制包括初等教育在内的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与法规的权力和职责。初等教育在国家层次 上具体由初等和中等教育局负责:指导地方教育机构工作,规划初等和中等教育,管理教育人员,协助地方教育委员会进行工作 ,指导中 、小学校教师方面的工作,制定教育标准,审定教科书等。
此外,文部省还管理国立教育研究所、国立儿童中心、日本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等,都从不同方面对初等教育进行宏观的指导与帮助。
2.地方初等教育行政
在地方自治原则下,初等教育主要是在地方教育行政组织与领导下进行的,特别是在市町村一级教育委员会直接组织下展开的。如设置小学;编制学校班级;发放和选用教科书;负责教职员的监督培训等。
3.社会教育行政
与初等教育有关的社会教育行政在国家水平上编制社会教育的政策与规划,在都道府水平上是图书馆、公民馆等设施,在市町村水平上包括有设立地方图书馆、公民馆、博物馆、少年自然之家、青少年之家及培养子女广场等机构,还举办家庭教育班、妇女教育活动、视听教育等活动。
4.学校管理
小学是日本初等教育的主要机关,以校长为首,下设教头,教头有5项职能,即辅佐、管理、教育、代理和代行职能;还设有生活指导主任、学校保健委员会、学年会 、研究推进委员会 、计划运营委员会、评价委员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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